迎江西路(和城至西埠路段)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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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西路(和城至西埠路段)改造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皖E0-31-2022-5078)
项目名称 | 迎江西路(和城至西埠路段)改造工程(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皖E0-31-2022-5078001 | |
标段名称 | 迎江西路(和城至西埠路段)改造工程(第二次) | |
标段编号 | 皖E0-31-2022-5078001001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名称 | 和县和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和县财苑大厦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永凤 0555-53290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招采一部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何军 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8/12 9: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岳阳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69660897.37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王观次(公路工程一级) 项目总工:陈三生(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湘1432013201513844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
企业业绩 | 湖南省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第5标段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湖南省马迹塘至安化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第5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南通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69690397.00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王高峰(公路工程一级) 项目总工:靳继成(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1412018201902837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
企业业绩 | 339省道鹤峰邬阳至建始官店段公路工程建始境 (K39+000~K49+390.86段)施工02标段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339省道鹤峰邬阳至建始官店段公路工程建始境 (K39+000~K49+390.86段)施工02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南省光大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69712560.49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王军平(公路工程一级) 项目总工:鲁泽东(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豫1412012201312457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标准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零死亡”目标,且达到国家和安徽省、马鞍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 |
企业业绩 | 氾城大道(北常庄村-李吴庄)改建工程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 氾城大道(北常庄村-李吴庄)改建工程 | |
公示期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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