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个路口信号灯及监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高新区16个路口信号灯及监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9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9个路口(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 建设规模:灯杆、线缆、信号灯、摄像机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932.43万元2.1.3 合同估算价:9324260.18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11-01,竣工日期:2022-12-31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高新区9个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安装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专业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资格),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http://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10-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10-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19-10-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9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1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接收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0-11 08:30:00至2022-10-17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共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0-21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阴区嫩江路224号园兴科创孵化基地1#楼207室 | 地 址: | 淮安市淮阴区九江路119号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高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电 话: | 0517-80865550 | 电 话: | 13813344098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3953821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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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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