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23年第三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招标编号为三卢公开采购-2024-54、LSGZ[2024]027-GC050)于2024年10月25日在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三门峡市瑞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铭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422803.00元 | 11428810.96 元 | 11441611.71元 |
项目经理 | 张朝 | 许浩 | 张瑞 |
质量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三门峡市瑞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张朝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豫241212296269 |
赵飞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C20220971129900000123 | |
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许浩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豫 241161603094 |
金库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C17074180900014 | |
河南铭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瑞 | 项目经理 | 贰级建造师 | 豫241181942245 |
凡前进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C20190974169900001479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三门峡市瑞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G209 线科里至孟家河村段路面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 三门峡市公路局 | 2021.10.22 | 519.926843 |
三门峡市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质工程(S244 线、S312线)二 次 | 三门峡市公路局 | 2022.1.11 | 955.1691 | |
S246K2+606-K65+710(灵宝境)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2022.09.09 | 1087.504225 | |
2024年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平交路口治理项目一标段 |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2024.9.18 | 65.96823 | |
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伊川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加乡村振兴项目(一期)-四好农村路东南环线提升工程(彭程线)(二次) | 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23.3.1 | 1060.225965 |
河南铭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尉氏县2021年第二批村道及皓月大道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 尉氏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 2021.9.17 | 2206.262913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金额 (万元) |
三门峡市瑞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张朝 | 2020年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项目(施工) | 三门峡市公路局 | / |
S249 线K5+906-K43+876段公路安防工程 | 三门峡市公路局 | / | ||
S246 线K2+606-K65+710(灵宝境)公路安 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 ||
河南景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许浩 | / | / | / |
河南铭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张瑞 | / | / | /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包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4 |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5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
6 | 须提供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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