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提升(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程  |  |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WH12GC2024JT2718(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40278号)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提升(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程  |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4JT2718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迎宾路双桥街道2号正西方向60米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水淼 1535701124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4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建 0553-5878113 13955363770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孚嘉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249070.26  |  |
|   项目负责人  |    宋海东  |  |
|   证书编号:皖 234131345912  |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池州锐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249070.31  |  |
|   项目负责人  |    柏兰英  |  |
|   证书编号:皖234181994762  |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蓝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328035.01  |  |
|   项目负责人  |    胡润生  |  |
|   证书编号:皖 234151672525  |  ||
|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建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及附录、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否决其投标。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3249070.26元, 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a值:79 样本单位: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迅腾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正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名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志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阳天成项目管理、安徽磊淼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智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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