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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4年第一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4-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7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南府规〔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个矿区的采矿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上林县塘红乡石蓬村弄来庄敢内山饰面用灰岩矿

CK2024-001采矿权位于上林县城北西345°方向,直距约34km的塘红乡石逢村弄来庄敢内山一带,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8°32'29″,北纬23°40′32″,行政区划属广西上林县塘红乡管辖,矿区内有简易公路至塘红乡,路程约22km,至上林县城约46km,矿区交通较为方便。矿山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范围由以下18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见表1:

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

X

Y

X

Y

1

2619513.62

36555618.88

10

2619202.23

36554937.57

2

2619371.10

36555496.40

11

2619413.80

36554895.88

3

2619371.31

36555480.91

12

2619607.56

36554835.79

4

2619358.89

36555421.26

13

2619770.30

36554925.67

5

2619311.62

36555353.16

14

2619783.37

36555055.33

6

2619238.51

36555268.65

15

2619733.17

36555082.15

7

2619201.03

36555242.02

16

2619694.30

36555262.69

8

2619181.81

36555236.59

17

2619788.73

36555394.25

9

2619088.30

36555104.23

18

2619825.34

36555481.05

矿区面积:0.3514km²;开采标高:+478.00m+250.00m

该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方式进行开采,按采矿回采率95%计算,本次出让拟动用可采储量饰面用灰岩矿石量2933.62万m³7920.77万吨),其中荒料量632.48万m³1707.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301.13万m³6213.04万吨)。设计生产规模饰面用灰岩35万m³/年(94.5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122.22万m³/年(33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20年(本次出让年限20年,包含基建期2年)。

CK2024-001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3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7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利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公司、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三)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公司、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采矿权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采矿权挂牌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8日24时0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6月11日(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报价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2024年6月13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3日10时04分。

注:本期采矿权在2024年6月13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五、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 ,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自行下载模板并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即CA证书办理咨询窗口,或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

、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报价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报价资格,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具体网上报价规则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南府规〔2021〕2号)规定执行。

七、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数字证书使用方法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使用手册》,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其他要求

(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的地质详查工作由广西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报告提供的拟动用可采储量饰面用灰岩矿石量2933.62万m³7920.77万吨),其中荒料量632.48万m³1707.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301.13万m³6213.04万吨)。一经报价后,视作对地质报告可能存在的误差及矿体储量及矿石品质风险已经了解和认可,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中的矿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的开采年限,根据设计生产能力计算,按审批权限和储量实际可采年限出让。因企业提高生产能力,提前完成批准的资源储量开采或有效期届满后,采矿权终止。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以该竞得人名义依照采矿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采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遵守国家有关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经信、水利、交通、电力和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办理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矿山用地、用林、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安全设施设计、水土保持、基础设施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在准备办理采矿权登记要求提交的所需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明确的金额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竞得人须持《采矿权出让合同》和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全部前置材料到出让人办公地点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未按时提交需要的材料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含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部分)视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六)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后,立即筹备组织开工条件建设,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两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并投入生产。同时,竞得人须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和开发矿区,并在投产后一年内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相关要求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禁止在爆破安全距离内爆破,必须充分考虑矿石滚落的风险,采取设置隔离挡墙、缓冲区、及时清理浮石等必要措施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同时为满足《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如矿区周边存在爆破作业互相影响的情形的,竞得人需自行与存在相互影响的企业协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满足相关法规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出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开采,综合利用矿山开采及生产中产生的表土、废渣等固废;项目生产运营及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工业固废零排放,禁止向外界排放废渣。

(九)经核,该区域与现阶段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不冲突,但由于矿区周边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竞得人在实际开采时应考虑设置开采缓冲区,避免开采过程造成生态破坏。矿区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具体情况可向上林县自然资源局获取。

(十)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求落实好扬尘治理、截排水及废水处理等措施,最大化减小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十一)该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上林县人民政府已组织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相关材料编制及矿区范围的土地租赁、青苗补偿等工作。上述工作费用合计为381.1577万元,列入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成本,由竞得人在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林县财政部门缴纳。该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由属地政府按现状将已处置的土地租借给竞得人,土地租期为20年,土地租赁到期后,竞得人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自行续订合同。同时,上林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已出具符合使用林地政策的意见,并承诺配置用林指标。

(十二)该采矿权为净采矿权出让,为助推乡村振兴,竞得人须响应完成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建设总长3753.6米的沥青路,在签订《南宁市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上林县人民政府签订《采矿权配套乡村振兴投入履约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完成相关工作。

九、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竞买人在报价前应自行前往拟出让矿山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矿区现场周边环境;需了解矿区地质、开发利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等详情的,可向上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应充分考虑乡村振兴投入,如有疑问,可向上林县住建局进一步了解乡村振兴投入有关内容。

(二)本次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和在矿山建设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本次净采矿权出让未处置、未办理的有关事项,涉及山林、道路及进场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三)本次出让的是相应矿区的采矿权,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开采的,责任及风险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本期采矿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十一、本期采矿权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s://ggzy.nanning.gov.cn/gt/trade/home自行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1.办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B座对外服务大厅4号窗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1-2857019

2.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4号一楼(地铁三号线西站B出站口左侧步行10米)

联系电话:0771-5882343

(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覃先生、韦女士

联系电话: 0771-2856773、0771-2856796、

联系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

(三)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莫雅婷、齐邦龙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771-5609179、5609181

(四)网挂技术咨询:梁宝坤、曹哲、许雅鑫

联系电话:0771-5609188、5609192、0771-5609185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二楼

十二、查询网址

https://ggzy.nanning.gov.cn/gt/trade/home(网上交易系统)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 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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