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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潭路改扩建交通设施配套工程

· 2024-05-3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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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潭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林家潭路改扩建交通设施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家潭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3]21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林家潭路改扩建交通设施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郭巷街道,东起通畅路,西至通达路,接现状林家潭路

2.2建设规模:包括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安装、道路中间隔离栏、标志标线等,工程造价约132.557628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121001001

林家潭路改扩建交通设施配套工程

包括道路信号灯及监控安装、道路中间隔离栏、标志标线等

132.557628

/

9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5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非养护类,工程内容须含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02月至202404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5-30 00:002024-06-04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6-12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址:

苏州市吴中区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1211

编:

215000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华涛

联 系 人:

顾文霞

话:

0512-66567208

话:

13013773346

真:

/

真:

0512-6915265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69661149@qq.com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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