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月山生产区报废尼龙件”销售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销售,邀请合格的购买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月山生产区报废尼龙件询价销售
标段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报废尼龙件 |
吨 |
5 |
税率13% 根据存货地点的存放情况,按通知提货 |
二、项目编号:JLBFWZXS2022-001
三、物资名称、数量、提货时间、提货地点、看货时间、缴款方式、银行账号、保证金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购买单位基本条件
凡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质并已办理完成注册,符合竞价资质要求的企业,购买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不良运行记录且不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发布的通报期内。
参加单位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表原件、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首页,其他相关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2.请于2022年6月17日17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一式两份),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截屏、法人代表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以及报价单位资质证明、服务承诺等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达或邮寄至焦作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封面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为自提价(含13%增值税价格),不包含购买单位应承担的提货、拆解、包装、运输等费用。
4.报价时请下载填写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焦作车辆段废旧物资买卖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作为合同签订、开具发票、退还保证金和预付款等依据。
5.报价单位须满足附件中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购买单位必须对所有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销售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8.焦作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购买单位的报价后被视为购买单位已核实过销售物资相关信息。
9.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销售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购买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成交单位凭结果通知书和交款凭证5日内(不含节假日),办理提货手续、签订合同(协议),未按要求提货,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扣除违约金【货款的60%】,解除相应合同,同时取消贵单位半年在我段参加废旧物资竞价销售资格,按照供应商评价办法进行评价,并对由此造成的其它后果负责。
11.成交单位货款由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附件1”)。
六、提货要求
1.提货有效期:自本次询价项目结果公告发布起半年。
2.提货期限:接到电话通知后5天内提货(有特殊原因除外)。
3.若不能按期提货,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和扣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销售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通讯方式: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月山2号院焦作车辆段材料科
邮编:454493,联系人:毋工
电话/传真:0525-63649(路电),0391-2573649(市电)
九、销售规则: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原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的购买单位将被确定为成交购买单位。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购买单位。
在确定成交购买单位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十、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2
十一、其它
2.竞价销售报名表只接受机打(涂改无效),不接受手工填写。
3.双方应遵守总公司、集团公司、段相关廉政要求和有关防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对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焦作车辆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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