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工装套装(春夏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工装套装(春夏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TWZ12405060
三、询价物资一览表:(详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询价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
五、合同条款要求:
1. 合同约束的基本条款:
1.1 合同签订主体: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1.2 结算单位: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1.3 结算方式: 按合同要求供货。按照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财务规定,以实际用量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 ;
1.4 计划 和报告( 送货时间 ) : 收到订货通知 20个工作日内送达 ;
1.5 交货地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1.6 最小送货品种、数量: 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
1 . 7 履约 期限: 202 4 年 6 月 30日前 ;
2. 合同 约束的其他条款:
2.1 包装、 标记 、 运输和交付 : 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
2.2 检验和验收(标准和方法) : 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
2.3 相关服务 : 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 24小时内响应 ;
2. 4 质量 保证 期: 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质保期为自使用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
2. 5 履约 保证金: 无 ;
2.6 保证 无 ;
2. 7 保证金 : 无 ;
2. 8 其他: 无 ;
3 . 通用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和服务费。
1.时间要求:
( 1)请于2024年 5 月 9 日 17:00之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询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报价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 2)于2024年 5 月 1 3 日 17:0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详见内容要求)以及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详见附件2)的U盘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后以快递或自送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42 5 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报价产品服装样式图片、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制成一式三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纸质版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2电子报价文件名(附件2)命名格式:XXXXXXXX采购项目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3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询价人: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李工
电话: 0371- 56835851
传真: 0371- 56835848
电子邮箱: ztjwzzd@163.com
双休日值班电话: 0371-56 100129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 45000 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 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 5 室)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1 .本公告所称报价人并非指个人,而是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 5 月 6 日
附件: 1 .询价报价表
2 .询价物资一览表
3. 技术条件
4. 询价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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