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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更新(2024年第一批)采购公告

· 2024-04-24

集团公司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更新 (2024年第一批)项目

采购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所 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集团公司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更新 (2024年第一批) 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 ZZ-XXJSS-WS-2024-01-01

三、询价物资:

4台固定式长焦投影机(含幕布),1台移动式短焦投影机(含幕布)。 询价 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险等费用 具体技术参数 详见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 或代理商,代理商 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厂家授权。

五、合同条款要求:

1. 合同签订主体: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所

2.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送达

3. 交货地点: 信息技术所

4. 质量要求: 全新未拆封机器,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符合国家、行业最新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5. 包装、 标记 运输和交付 符合技术 参数 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6. 检验和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7. 相关服务 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 24小时内响应

8. 质量 保证 期: 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一年 ,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及损失。

9. 结算方式: 无预付款, 按合同要求供货 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设备验收单,完成验工计价后,于 6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资金支付办法办理支付手续。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 不收取服务费

1.时间要求:

1)请于2024年 4 27 12 00之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须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询价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报价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

2)于2024年 4 30 09 : 0 0前,将纸质报价文件(详见内容要求)以密封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送至 郑州铁路局信息技术所 517 房间(地址详见联系方式)。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未进行密封处理或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 2024年 4 30 09 : 0 0开启报价文件。

2.内容要求:

按报价函要求, 将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报价产品样式图片、资质证明、服务承诺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授权书、信用查询证明等 制成一式 份的报价文件。

3.格式要求:

3.1报价文件的每一项内容需加盖公章。

3. 2 供应商必须按照 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收到已报名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人已同郑州铁路局信息技术所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所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371- 68323 836,1823713910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二七区陇海中路 121号信息技术所

八、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2.本次询价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1 .本公告所称报价人并非指个人,而是参与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 0 4 23

附件:

1 .询价物资一览表

2. 询价报价表

3 . 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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