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莆招【2022】0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新度镇2022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依据《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荔政综[2018]23)文件精神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2.2项目的规模:约28万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2年08月02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以现金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5969050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1895076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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