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开发区公路交安设施完善工程(机电设备)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XJH2022-ZFCG09-2
项目名称:2022年开发区公路交安设施完善工程(机电设备)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元):1163105
最高限价(元):116310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2年开发区公路交安设施完善工程(机电设备)项目(重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631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开发区公路交安设施完善,道路监控系统,情报板,信息发布系统等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标项 1,项目建设必须在签订中标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4楼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4楼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82393&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021769e0fc4311ec9a6265988c8d123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 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 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
(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 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
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 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商务大厦8楼101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倩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008676
质疑联系人: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008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商务大厦8楼101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51151
质疑联系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511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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