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以《关于实施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 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的通知》(藏路办发〔2023〕1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024 年全区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藏交发〔2023〕3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共计92.188公里,包括以下2段:S510(林芝K351+439-K423+535),四级公路,设计范围路线长72.096km,累计处治长度10.8km,位于林芝市朗县境内本路段主要设计内容有增设波形护栏、标志牌、标线、防撞护栏、主动防落网等;S303(林芝K868+195-K888+287),四级公路,设计范围路线长 20.092km,累计处治长度1.50km,位于林芝市波密县境内,本路段主要设计内容有增设标志牌、波形护栏、防撞护栏等。具体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量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2.3 建设工期:240日历天;2.4 招标范围: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2.5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组,共 1 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如有)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号规定)。 截至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20:00至2024年1月17日23:59,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 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林芝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工布老街16号 邮 编:860000 联 系 人:周俊池 电 话:1500239675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杨云波 边巴次仁 电 话:19988453473 17888031466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客服联系电话: 0891-6911122 2024 年 1月10 日 附表一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组:一标段 组标段:1标段 起迄桩号/工程地点:S510(K351+439-K423+535)S303(K868+195-K888+287) 长度(km):92.188 主要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最近年度(最近年度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最近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交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此三项材料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4条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各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以上三证缺一不可),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要求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各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要求无在岗项目。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表七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附表八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附表九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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