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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交通疏解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2024-01-10



标段1招标编号:HBJT-HJSQJSGS-240079001001

标段2招标编号:HBJT-HJSQJSGS-240079001002

1.招标条件

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交通疏解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设计范围西起于百威路黄金口大道以西 (什湖路),东止于古田一路长云路口,跨江主桥(暂命名为永丰桥)8 5 5 m,其中高架桥约2317米(含跨江主桥855m),引道188米,地面主线1618米,地面辅道1829m,道路红线宽40-55米。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 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江汉十桥及两岸接线工程硚口区、汉阳区段现状交通设施拆除,施工期设置、维护和拆除临时交通疏导设施;根据交管部门批复的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组织安保人员在岗值守,维持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确保有序通行。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本标段预算:标段1为硚口区交通疏解服务, 万元,其中交通设施 万元,交通安保 万元;

标段2为汉阳区交通疏解服务, 万元,其中交通设施 万元,交通安保 万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自交通疏解方案审批完成且工程正式开工起,至江汉十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止,计划工期36个月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取得多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供应商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未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 10日至2024年1月 1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 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jtwh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汉江十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5栋2单元3楼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5971078333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赵女士/张女士

电话:13947833312/027-84668356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1、

标段2须同时具备: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交通疏解项目或交通工程项目。

标段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交通疏解或交通工程的项目。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个交通疏解或交通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欣(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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