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40平乡段南环路护栏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40平乡段南环路护栏安装工程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国道G340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国道G340平乡段南环路小漳河桥东头至向阳街;2.1.2建设内容:增设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3607m,补充标志牌62块,热熔标线90m2,振动标线152m2,增加轮廓标162个;2.1.3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0 00:00至2022-06-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乡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麻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平乡县县城中华路47号 | 地址: | 邢台市青青家园西区环保局综合楼411 |
邮编: | 0545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张熠 | 联系人: | 齐彬 |
电话: | 0319-7860107 | 电话: | 0319-258991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31714828@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881281200200000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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