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 12:1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网络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65.20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49663228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胜利 15944018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D26-1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洪岩 17549663228 |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2-007(XCZB2022-06002)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5.2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2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KGCGZX2022-007(XCZB2022-06002)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205万元。
最高限价:265.205万元。
采购需求:2021年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和西营城街道汛期物资储备办公室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3.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薪年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6 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完税证明)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3.7外埠房屋建设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 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
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 KGCGZX2022-007(XCZB2022-06002)
项目概况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2-007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2-007(XCZB2022-06002)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205万元。
最高限价:265.205万元。
采购需求:2021年农村道路桥涵汛期水毁修复工程和西营城街道汛期物资储备办公室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应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薪年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3.4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 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完税证明)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7外埠房屋建设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请潜在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53260677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7549663228),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开户信息);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列明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7)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都须要提供本项目(1)-(4)项内容。
注:(如是联合体投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须联合体成员同时登记在一张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登记并加盖双方鲜章、授权书须加盖双方鲜章)。
售价: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点30分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14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5944018588(陈胜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D26-106
联系电话:17549663228(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话:17549663228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智城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0431-821586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陈胜利 15944018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D26-106
联系方式:洪岩 17549663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 话: 1754966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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