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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建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条示范路)

· 2023-06-10

2023-06-09 15:5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三条示范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合同估算价:约69万元

2.3计划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7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8自2023年3月20日后,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13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开标前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账号:3202232201201000049513;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新建支行(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转账缴纳,不支持现金)。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须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1)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被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投标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4.5报名单位如未能按时参加发包方的公开招标现场开标会,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4时30分,地点:新建镇镇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⑧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开标当天携带投标保证金退款收据,开标后统一递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官网 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61558989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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