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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阜新市)

· 2022-06-2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阜新市) 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 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阜新市) 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 ( 辽交发展建养【 202 2 】 4 号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新市境内。

2.2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阜新市境内。主要涉及京沈线、柏哈线、奈石线、等 3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为增设A级钢护栏(标准段)448延米、增设A级钢护栏(端头段)12处、A级钢护栏(桥梁连接过渡段)8处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 间为 2022年 07 月 30 日,完工时间为 2022年 08 月 29 日,共计 30 日历天 (具体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合同段 。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合同估算价:22.4万元。

3.资格条件

3.1资质等级:

3.1.1 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设施等交通工程 。

3.1. 3 投标人必须 具 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 202 1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若202 1 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 20 20 年财务审计报告) 。

3.3企业业绩:

近 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国省干线公路类似工程 。

3.4企业信誉: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 2019年1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须提供书面承诺原件 )。

( 4 )投标人在 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3.5主要人员:

( 1) 项目经理 1名,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 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 合格 “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

( 2 ) 项目总工 1人, 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 0.02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06 月 29 日至 2022年 0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包含起止时间当日,下同),在百度网盘(链接: 1w5jWzbdagqctd6A4ro3wHQ 提取码: 111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便于通知招标项目相关变更、补遗等信息(非必须)。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网盘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将被删除,投标人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5.3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5.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辽交公水【2021】36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7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9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5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 38号

联系人: 张 先生

电话: 0418-26696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区5楼

邮 编: 110001

联系人:郑理心、史宇亮

电话: 024-23921220

传 真:024-232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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