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漕河城区道路标线(复划线)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蕲春县漕河城区道路标线(复划线)工程,项目编号:HBJD20221101,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改为: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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