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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8汕昆高速(板江段)k1467650-k1595634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8汕昆高速(板江段) K1467+650-K1595+634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已由 黔高速计[202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G78汕昆高速板江段K1467+650-K1595+634,长约 153.70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  900  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G78汕昆高速板江段K1467+650-K1595+634段高速公路以下工作:

1. 日常养护巡查、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

2. 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包含但不限于: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沿线交安设施及绿化的小修保养;

3. 水毁预防;

4. 桥涵、隧道日常维护;

5. 交通工程设施维护;

6. 绿化管护;

7. 交通肇事恢复和抗凝保通工程(交通肇事恢复和抗凝保通费用按有关文件另计)。

标段号:BJXXBY

序号

开通时间

路线名称

桩号

主线里程(km)

匝道 (折合四车道)(km)

合计 (实施规模)(km)

BJXXBY

2012年12月30日

G78汕昆高速

板江段

K1467+650-K1595+634

127.984

25.718

153.702

 2.3 计划工期:合同期为12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采用,本项目投标专业为养护工程专业,其中: 

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16年度贵州省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16年贵州省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1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

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

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6509789。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859177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号

邮编: 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51-85916263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 编: 550081

联 系 人:刘沐良

电 话: 19078813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0851-85971363、0851-85971912

2022年6月20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或同时具备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隧道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壹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各养护资质是指《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号中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2020年度及2021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无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新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文件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本项目投标专业指养护工程专业)等级不为D级。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或处于其他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期或中标公示期已满但尚未签署合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注:1、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正在办理变更的必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他证明无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可从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相关链接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进行查询;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http://www.coc.gov.cn/“注册建造师查询”栏链接中查询到;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定。

2、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816号)的规定,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必须为新证。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人员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应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过核准备案的单位,中央单位颁发的高级职称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内的单位、专业、级别。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提供颁发机构或获得的职称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说明:“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 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细化,“评标办法前附表”与“ 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 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标书款交纳时间较早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不适用):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电子保函开具的方式、保函有效期、提供的证明文件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不适用)

(6)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函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符合招标文件3.7.3的规定。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报价中的子目单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子目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不适用)。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对投标总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 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无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附载有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适用)。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指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不适用)。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不适用)。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新技术、新设备应用:14分

履约信誉:3分

类似项目业绩:18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100%-投标函填报的下浮率)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注:1.开启报价文件的最大数量为3名,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3名范围内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名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1中(2)、(3)、(4)的优先顺序确定最终名额。 

2.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时,不予开启第二信封。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养护总体技术方案

8分

根据总体养护工作组织及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养护服务工作重难点理解

8分

根据小修保养工作重点和难点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价。

养护工作及人员绩效考核的保证措施

8分

根据养护工作及人员绩效考核的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性进行评价。

小修保养的与招标人的巡查配合、应急救援配合、劳动力及设备配备等措施

8分

根据小修保养中与招标人的巡配合、应急救援配合、劳动力及设备配备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性进行评价。

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风险防范的保证措施

8分

根据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风险防范的保证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注:本项下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5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分14分)

14 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4分。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2分。

3.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日常保养及小修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加8分。(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5款的相关要求)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分11分)

 11 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项目总工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加2分。

3.担任过过1个高速公路日常保养及小修养护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加6分。(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5款的相关要求)

2.2.2(3)

其 他 因 素

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方案

14分

新设备、设施应用方案

7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方案

7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

注:本项下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5人时,该平均值以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履约信誉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8分)

2017年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养护项目业绩

18分

自2017年1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每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日常保养及小修养护项目业绩,得4.5分,本项满分18分。

(注:加分的单位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3款的相关要求)

信用 得分 (3分)

(1)对投标人的信用等级的认定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评标加分或减分标准:

最新信用等级

AA

A

B

C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专业评价

综合评价

取值

+3.0

+1.5

+1.5

+0.8

0.0

-3.0

-1.5

注:在引用上表时,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视为综合评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第3.9款细化为:

3.9 评标结果

3.9.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得分的计算,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对综合得分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3.2.4规定数量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织公开开标(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在第二信封评审过程中,若在同一个标段中由于投标文件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只有1个的情形时,该标段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仅为2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如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该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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