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西公路总段桥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养[2025]3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养[2025]8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终点/,平均海拔3200.0米,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主线全长0.0公里(支线长0.0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8.5米,路面宽8.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详见招标图纸(桩号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494001001
标段名称:2025年海西公路总段桥涵修复养护工程QLSG1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维修加固、涵洞拆除新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施工工期:152天
缺陷责任期(月): 6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资格审查要求:
QLSG1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QLSG1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QLSG1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在国内完成过:包含1座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大桥(或特大桥)修复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QLSG1信誉最低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QLSG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近5年在国内担任过包含1座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大桥(或特大桥)修复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5年在国内担任过包含1座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大桥(或特大桥)修复养护(或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QLSG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26号
邮 编:817099
电 话:0977-8222308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邮 编:100101
电 话:0971-6317312
传 真:010-59273266
联 系 人:董先生
邮 箱:bjztc02qh@126.com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按工程量清单200章至600章合计金额较低的投标人优先;(2)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施工组织设计采用隐匿投标人名称、统一文字排版和插图形式等要求编制,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形式提交,纸质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己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报价未超过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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