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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葫芦岛市)施工招标

· 2022-06-2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葫芦岛市)(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葫芦岛市)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8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境内。主要涉及国道京抚线,主要工程量有增设各类交通标志119套、施划热熔标线9016.1平米、施划振动标线131.4平米、增设道口标柱20根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7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9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0或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参与投标前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咨询电话:0429-3023839),否则将不能参与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6 18 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qMt3uiDBbysaxWngR8S9g?pwd=0ns0 提取码:0ns0)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600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并报名,已注册的投标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6 28 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 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暂定),外来人员一定符合葫芦岛市对外来人员隔离相关要求,潜在投标人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邮政编码:12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29-321601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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