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高管中心交安及沿线设施设计项目受招标人(发包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3年高管中心交安及沿线设施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023年高管中心交安及沿线设施设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023年高管中心标线补划项目设计
对宁通处、通启处、南京处及崇启处部分标线磨损严重,逆反光系数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路段进行标线出新,统一对标线磨损严重、逆反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路段统一出新为350高亮标线。该项目建安费约为2420.00万元。
(2)2023年宁淮高速公路淮安段桥梁限高门架项目设计
宁淮高速淮安段在运营过程中,部分桥梁常有重载超高车辆通行,因缺少限高龙门架,车辆刮擦导致梁体上出现较多明显划痕现象,安全隐患较为严重,亟需新增门架以保证桥梁安全。该项目建安费约为85.00万元。
(3)2023年高管中心所辖高速及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项目设计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有关工作的函》(苏交执法路函〔2022〕66号)文件精神,高管中心需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排查的通知》(交公便字〔2022〕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排查工作,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及交警路政审查结论,拟对高管中心所辖高速及一级公路开展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和精细化提升工作,优先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标志标线综合处置。该项目建安费约为1080.00万元。
3.招标范围
2023年高管中心交安及沿线设施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2023-GGZX-JASJ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收集、交通量分析、历史事故调查、现场勘查、养护历史分析、专项评估、方案设计及估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本项目同时需开展高管中心所辖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评估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根据后续上级单位、交警、路政等提出的其他项目开展设计,对2023年高管中心全部交安及沿线设施类项目进行设计或评估,同时开展交安及沿线设施类项目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至施工项目竣(交)工验收通过为止。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高管中心所辖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评估工作;
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在合同期内按发包人要求、按项目分批次及时提交评估报告、方案设计及估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全部文件。
服务期满后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合同的服务期为一年,最多可以续签两次,如与承包人签订续签合同,则双方均需遵守此次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内容,续签合同时,合同价格均不作任何调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a、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设计项目。
c、信誉要求:
1)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
(2)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至今在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设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人应至少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地 址: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联 系 人:赵梓舜
电 话:025-832772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电 话:025-87715117
传 真:025-87715110
联 系 人:何孝康、黄冉
工作QQ:1085556033
E-mail:JS86531176@126.com
11.其它
11.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11.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11.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1.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1.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11.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11.7 本项目补遗书(如有)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8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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