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花慈线、沿滁线护栏损坏缺失等需消除安全隐患更新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北新区花慈线、沿滁线护栏损坏缺失等需消除安全隐患更新维修工程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J-202209-26SG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花慈线、沿滁线护栏损坏缺失等需消除安全隐患更新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预算:50.767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为消除江北新区农村公路花慈线和沿滁线因护栏损坏缺失等安全隐患,需更新和维修路侧波形护栏等安防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时间可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签字盖章(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市政工程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以扫描件形式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49123124@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报名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 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登记表需提供手填版本和Excel电子版本);
(4)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
2、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200元/套(缴纳支付宝账户:18252095342(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简称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识别),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2022年0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0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邮箱领取,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古南明
(2)联系电话:18252095342
(3)联系邮箱:549123124@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份数: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时1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1106室;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文档格式采用WORD、EXCEL等非扫描图像文件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1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
3.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4.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公路管理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路9-1号
联系方式:025-57791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1106室
联系方式:025-56679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南明
电话:18252095342
江苏正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7日
文章推荐:
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车辆购置税减免……权威回应!
江苏省2023年泰州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