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第三合同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652300390500673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吉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第三合同段) 已由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昌市发改综合〔2024〕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2.2 项目规模:昌吉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第三合同段),总路线长度5.827公里,其中包括Y051线提升改造工程1.977km;Y300线提升改造工程1.304km;Y145线提升改造工程2.547k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
2.3 计划工期:41日历天。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 20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安全目标:合格。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2.6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23003905006737001001
标段(包)名称:昌吉市2024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批(第三合同段)
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和招标文件与答疑补充、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项单个标段不少于2.5Km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项单个标段不少于2.5Km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的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00时到2024年09月12日12:00时(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4.3 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含施工图纸,网上缴纳,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应提交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00时到2024年09月12日12: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2:00时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肆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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