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万安-塾堡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新招字(2024)第059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洪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洪洞县万安-塾堡公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新招字(2024)第059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洪洞县万安-塾堡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行审发[2024]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洪洞县万安-塾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洪行审发[2024]48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洪洞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线起点位于万安镇万安村,与县道X545 (广胜寺-岔口线)平交,向南经万安镇曹家庄村、温家庄村、铁炉庄村、龙马乡赤荆村,终止于龙马乡塾堡村,与县道 X531(公孙堡-景村线)平交;支线位于龙马乡赤荆村。该项目全长7.444公里,包括1条主线和1条支线,其中主线长6.844公里、支线长0.6公里。
主线路基宽度7.5米(部分路段8.5米),支线路线长0.6公里,路基宽度7.5米,均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洪洞县万安-塾堡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2项三级及以上(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的施工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岗工程项目;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的施工业绩。
②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岗工程项目;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的施工业绩。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5信誉要求:
3.1.5.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25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 月 31 日23时59分。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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